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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福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办公室关于开展“平安先行单位”活动的通知
  •      根据福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《关于开展“平安先行单位”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》(榕综治委[2010]6号),为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,维护社会和企业的安定稳定,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环境,现将开展“平安先行单位”创建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综治责任

      按照“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”的原则,把“平安先行单位”争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,按照《平安先行创建活动考评细则》,认真抓好落实,增强“保一方平安”的政治责任感。企业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,要高度重视,负起责任,确保本单位无工作责任事故、无发生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和重大火灾事故。

      二、完善制度措施,维护社会稳定

      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加强单位内部的安全教育,做到常敲警钟、警钟长鸣。认真制定落实本单位安全防范措施,切实搞好企业内部的防火、防盗、防爆炸、防毒、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,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,做好重点安全防范工作。

      牢固树立“稳定压倒一切”的思想,正确处理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关系,认真对企业各部门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。重视信访工作,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上访问题,及时排查解决本单位的不安定因素,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单位的内部矛盾纠纷苗头,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把矛盾化解在内部,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
      三、深化平安建设,提升争创水平

      以争创“平安先行单位”为载体,掀起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热潮,使平安建设人人皆知,营造“平安建设人人有责、平安成果人人共享”的氛围,动员和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。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“管好自己的人、看好自己的门、办好自己的事”,加大职工普法教育、国家安全教育、反邪教警示教育和平安建设宣传力度,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,加强安全保密工作,增强干部、职工的法制观念、国家安全意识,弘扬社会正气,崇尚科学,自觉抵制邪教,禁止“黄、赌、毒”,努力争创“平安先行单位”达标单位。